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是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根本途径,是推进机构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山东烟台蓬莱市委编办坚持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与机构编制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在学习、制度、程序、监管、训练五个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中,依法治办、从严治办成效明显。
一是抓学习引导,强化法治理念。思想是行动的源泉,抓好思想教育是推动法制建设的前提和保障。为此,由班子成员牵头,梳理了2010年以来机构编制法规条文和重要文件,形成《蓬莱市机构编制制度汇编》并刊印成册,呈送市级领导、各部门“一把手”学习,积极营造机构编制舆论氛围。同时,加强对编办成员的培训学习,将每周五作为编办学习日,系统学习机构编制政策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引导塑造机构编制“红线不能触碰、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
二是抓制度建设,强化制度保障。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颁发为契机,及时修订《中共蓬莱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中共蓬莱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市委编委“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办事。梳理汇总近年来出台的市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分类建立台账,拉出目录清单,结合上级机构编制部门政策规定修订情况,及时进行清理规范,对应做好“立改废”工作,切实增强机构编制工作制度的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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