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委编办“突出五个注重”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委编办坚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强化学习宣传、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相关要求贯穿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流程各环节,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在制度的框架内高效运转。
一、注重学习宣传教育,领会《条例》精神。
坚持常态化学习。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分层次、有步骤地针对《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开展学习研讨,营造浓厚的机构编制法制化学习氛围,提升全体干部精准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水平。加强多维度宣传。结合机构改革,利用调研、培训、会议等契机,向各单位宣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融入到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开展培训2次,培训对象达100余人次,其中1次邀请市委编办监督检查处处长作关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专题讲座,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此外,印制《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原文宣传册400余份,分发给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人事干部。
二、注重制度建设,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
在此轮机构改革后,县委编办调整为在县委组织部挂牌。职能运行中严格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实归口管理,完善机构编制规章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机构编制相关制度进行“立改废释”,健全完善《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中共嵊泗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对编委及编委办职责任务作了明确,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从2020年起,县委编委向市委编委报告年度执行报告。各部门党委(党组)也将于今年起每年向县委编委报告一年执行情况。落实分级请示报告机构编制事项,对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由党委(党组)集中讨论研究后,按程序提交请示报告,强化党对机构编制的领导。
三、注重明确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执行相关工作程序。
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管理,对机构改革方案的审定、重大职责调整及编制调整的,按程序经县委编委审议后提交县委研究,按程序报批;对涉及编委审批的事项,由编委会研究;对涉及编办审批的事项自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实施以来,全部提交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保机构编制审批工作流程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kuaichafanwen.com/19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