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龙口市委编办以“三种思维”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化
自《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印发后,山东烟台龙口市委编办坚持学好、讲好、用好《条例》,用头雁思维、共建思维、法治思维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管理水平,让机构编制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科学有效。
一是运用头雁思维,当好“讲解员”,让学好《条例》常态化。将学好《条例》当作“一把手”工程,主任抓、抓主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主要领导必须做到是《条例》的“活字典”和“百事通”,坚持把学透一步、学深一层作为衡量主要领导业务素养的“硬杠杠和铁框框”。制定全年“干部课堂”学习大纲,办主任每月备课上台,重点围绕《条例》制定背景、地位作用、基本框架、核心内容、监督问责等五大方面逐节逐块解读,对重要条款和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学懂弄通,真正把《条例》作为谋划工作、指导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行动指南,使机构编制工作的当家人首先成为“行家里手”,不断增强管理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提高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运用共建思维,当好“宣讲员”,让讲好《条例》常态化。打造讲好《条例》“全覆盖”工程,人人都是“小号手”、大家都是“宣传队”。在线下市委党校《条例》培训班上,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轮流当“辅导员”,全市每一家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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