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委编办完善“四个环节”推动机构编制事项规范管理
为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能,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委编办围绕党组动议、调研论证、审核审批、组织实施四个环节,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建设。
一是完善党组动议环节,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肃性。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事项的集中统一领导,部门在根据自身实际提出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前,须围绕事项调整是否符合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机构履职分析和工作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充分考虑机构编制外的解决方法等4个方面,召开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后,按照“一事一文”的原则,以部门单位党组红头文件的形式向编办报送请示文件。
二是完善调研论证环节,增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合理性。收到部门提交的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后,县委编办综合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符合政策法规情况、申请必要性情况、历史比对情况、管理规范性情况、现有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能情况等6个方面展开调研论证。其中,线上侧重机构管理规范性、机构编制使用效能论证,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对申请部门在岗人员的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学历层次、实名制数据维护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分析,通过分析干部队伍情况,论证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是否规范,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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