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联动机制 提升编制资源管理绩效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联动机制 提升编制资源管理绩效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防范和杜绝养人与养事“两头占”现象,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围绕“整体智治”要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数字化转型联动机制,实现编办、财政局、大数据中心三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动部分事业单位由“养人”向“办事”转变,最大限度节约机构编制资源。
一、坚持分工合作,实现工作职责清晰化
根据联动机制建设要求,细化明晰三部门在联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一是明确编办协同职责。主要包括向财政局通报机构编制用工控制数调整情况;跟进因政府购买服务、电子政务和数字化建设后的控编减编数量;提出因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或数字化改造后的合理化建议等。二是明确财政局协同职责。主要包括牵头制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监督指导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及时通报部门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情况,并就配套跟进控编减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科学核定和调整因机构编制和编外用工控制数调整带来的部门单位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等。三是明确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协同职责。主要包括负责做好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审核论证,统筹指导电子政务和数字化项目建设;围绕部门单位电子政务和数字化项目实施后的控编减编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二、强化业务协同,实现运行流程规范化
以“数字化改革”为导向,依托钉钉平台,打通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渠道,固化业务协同和工作流程。一是强化编办的业务协同。将调整机构编制和编外用工控制数调整事项及时发送财政局,作为财政局调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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