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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编办法治建设要求,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掌握运用法治方法,结合全市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主动谋划“四大行动”,全面梳理制度、办法、标准、流程,加快构建具有海曙特色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体系。
一、实施“流程再造”行动,着力优化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重点以系统思维指导形成“1+N”制度体系清单,推动制度建设由“碎片化”走向“体系化”。“1”即以工作流程再造为切入点,出台全流程管理意见。在已有编委、编办审议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用编用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统一信用代码等办事指南和流程的基础上,制定机构编制全流程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启动、审批、执行、监督等全流程管理机制,明确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的详细流程、所需资料和规范模板,将原有的“链式”工作流程整合优化,形成工作“闭环”。“N”即以工作环节集成为着力点,构建全流程制度体系。按照《条例》规定的基本制度和程序,全面梳理历年来陆续出台的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工作规则、组织实施、保障发展、专项管理、监督检查等五大方面,查漏补缺,共细化制定涉及请示报告、周转编制、职数、实名制、编外用工、权责清单、法人证书使用监管、事业单位印章、监督检查等多项具体管理制度,形成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体系。
二、实施“管理赋能”行动,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一是强化党内生活制度支撑。对标“政治机关、党的工作部门、组织系统”的三重定位,牢记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机关学习制度等支部工作制度,如谋划开展“每日一做、每周一学、每月一谈、每季一判、半年一考、全年一述”的“六个一”活动,有效规范了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党业融合,保障各项业务工作顺畅运行。二是硬化内部管理支撑。重点对内部审计、机关纪律、业务调研、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全方位多角度地对机关工作规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提出明确要求,并建立日进度、周座谈、月例会等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办内部处室、单位间的协同配合,切实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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