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局 务实创新 河南省商丘市委编办认真做好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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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地方机构改革中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要求,河南省商丘市委编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积极做好规范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职能配置,整合优化提升。加大机构编制资源优化整合的力度,推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确保整合规范后,每个县(市、区)只保留1个开发区管理机构。同时,着力强化开发区管理机构的经济管理、投资服务等职能,逐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推动开发区职能回归本位,轻装上阵。本着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该市经济开发区、商务中心区、豫东综合物流产业集聚区3个经济功能区已调整为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管理辖区内的组织人事、社会事务、财政、建设、环保、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商丘经济开发区等3个功能区主要负责招商服务等工作,加强了管理机构区域统筹,助力打造商丘市改革发展试验区和新增长极。
二是聚焦体制创新,改革管理模式。为着力突破制约开发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和创新提升,商丘市委编办会同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商丘市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地方特点和开发区发展层次,选取试点探索推行纯公司化和“管委会(工委)+公司”两种改革模式。目前,商丘物流保税中心纯公司化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运营模式、人员管理及薪酬体系;商丘经济开发区等试点按照“管”“建”分离原则,推行“管委会(工委)+公司”改革,组建开发区发展公司。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市正在研究制定《全市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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