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州把权责清单调整作为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工作,采取四项措施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截止6月30日,全州州本级及十县市圆满完成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健全机制。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权责清单管理工作,多次批示,提出要求。将权责清单调整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要求对全州权责清单因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行政职能调整,承接或下放行政权力等情形的内容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相关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做到不缺项、不漏项。
二是加强指导自查自纠。为确保权责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在原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对全州各部门和十县市提出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二次梳理”开展自查自纠,审核部门职责是否合法完整准确、“实施权限”是否表述清晰、“部门职责”是否引用“三定”规定原文、“对应责任事项”是否存在认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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