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常委会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县委常委会班子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安排部署,会前,县委常委会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章、《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通过与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征求了各层次、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四个带头方面认真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检视反思,从思想根源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现将县委常委会班子对照查摆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抓落实有差距,结合实际不够深入。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方面,常委班子已经建立了学习机制。然而,实际落实环节仍存在差距,未能做到深度结合地方实际。例如,地方经济发展的创新政策仅停留在文件层面,没有实质性推动企业创新,创新成果转化率仍低,政策执行的实效性不够理想,没有实现与地方实际的精准对接。二是联系群众不紧密,基层调研不深入。我们虽注重调研基层,与基层领导保持良好沟通,但在与群众交流的深度和频度方面明显不足。例如,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调研中,调研组仅与乡镇干部交流,并未安排与普通农民的访谈,导致对基层的真实需求了解不够全面。这种群众工作上的短板,直接限制了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落地。三是协同配合不充分,集体合力有待增强。在县委常委班子的分工协作中,我们虽强调整体布局,但在统筹个人与集体利益、局部与全局利益方面,仍存在不足。例如,在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各部门因利益分歧影响了整体工作效率,部分项目推进因而延迟。这显示了我们在寻求最大公约数、实现协同推进方面仍需提升,班子整体合力亟待增强。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内法规学习自觉性不足。学习《条例》不深入,纪律自觉尚未全面养成。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方面,我们已经开展了5次专题学习会,努力提升纪律意识。然而,在落实中存在时效不足的问题,一些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只停留在一时一阵,未能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长期的纪律自觉。例如,有3位同志在“八小时外”松懈了对自身的要求,于上月参与了2次不必要的应酬,未能做到内外一致,纪律定力尚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观念不强。虽然我们重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季度组织1次法律知识讲座,并已在年度工作计划中多次强调依法治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法治的尊崇和敬畏仍有不足。例如,在过去半年处理的7起行政审批事项中,有2起由于个别干部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深入,未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导致在群众中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法律思维和依法办事的习惯仍需进一步培养和巩固。三是精文减会不彻底。在推进精简文件、减少会议方面,尽管文件数量减少了10份,会议数量减少了3次,但在落实过程中仍有改进空间。例如,在最近的5次检查考核和文件编制中,仍有2次存在冗余、重复的问题,未能完全做到最简最优。同时,有1位干部在操作小程序时,未严格遵循规范流程,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作为精神不足,推进工作谨慎有余。在工作中,我们强调风险防范和稳步推进,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由于过于担心推进过程可能引发的矛盾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导致行动上谨慎有余、力度不足。例如,在一个长期积压的村路改造项目上,由于担心施工期间可能引发的交通问题,推迟了施工计划,结果导致项目直到今年才开始动工,进度较预期推迟了整整6个月。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按部就班。我们习惯于遵循既定的工作流程,尽管保证了工作的规范性,但也存在创新意识不足的问题。例如,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中,未能积极主动地学习和应用新的办公软件和管理系统。去年,由于对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理解不透彻,一直未能将其充分运用于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和决策支持,导致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落后于兄弟县区,影响了整体工作效率的提升。三是资源配置不当,忽视群众实际需求。尽管我们持续推进民生项目的建设,但在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有时忽视了群众的实际需求,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例如,去年在一个水资源极为紧缺的地区耗费大量资金建设了一座湿地公园,尽管工程豪华,却并未解决当地最关切的水资源短缺问题。与此同时,由于资金的大量投入,这项建设还挤占了教育和医疗等其他紧迫民生保障领域的预算,造成了投入产出不平衡的现象。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在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上,我个人注重强化自身的主体责任意识,但在对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监督不够到位,未能形成有效的压力传导机制。例如,在上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中,没有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对各级落实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导致个别同志对“两个责任”重视不够,在工作中未能感受到应有的压力和动力。这种监控不严导致了责任意识的层层衰减,需要加强责任意识的全面提升。二是谈话提醒不及时,教育力度不够。在基层党组织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过程中,尤其是在谈话提醒环节,未能及时有效地遏制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出于保护干部、维持和谐的心理,有时过于强调“老好人”角色,导致谈话提醒的严厉程度和教育深度不够。例如,上半年对2位同志的苗头问题虽进行了2次个别谈话,但由于沟通不够深入,“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未能显现,未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因此班子内部的教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络舆情应对不积极,故事传播力度不足。在面对网络舆情时,由于担心引发不必要的风险,我保持了一种“敬而远之”的心理,未能积极主动地在网络上发声,讲好中国故事。这种保守态度使得我们在宣传工作上未能达到应有的影响力。例如,去年在面对一次网络谣言时,迟缓调整宣传口径和指导思想,导致正面回应不及时。对于网络上出现的各类错误思潮和观点,有时未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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