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在市财政局机关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上的党课报告:弘扬宪法精神,依法为民理财(4710字)
同志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部门肩负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重要职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局党组决定开展这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主要目的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依法为民理财,推动我市财政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先后颁布了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进行了5次修改,有力推动和保障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推动和加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二)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重要内容,确立了一系列重大政治原则和制度,构建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其他法律法规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的具体化,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可以说,宪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规是子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三)宪法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它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国家的稳定、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它确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充分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它规范了国家权力的运行,通过对国家机构的设置、职权划分等规定,防止权力滥用,保障了国家权力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它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核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准确把握宪法精神的核心要义
宪法精神内涵丰富,涵盖了多个重要方面,其核心要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这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才能保证国家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人民主体地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明确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保障公民的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基本权利,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了人民主体地位。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其中,这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重大里程碑。它要求国家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采取积极措施,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切实保障公民的各项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等,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权力制约与监督。为了防止权力腐败和滥用,保障国家权力依法正确行使,宪法确立了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原则和制度。通过对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国家权力的划分,规定各国家机关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关系,如行政机关要对立法机关负责并受其监督,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并对法律负责等,从而构建起严密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五)法治原则。宪法是法治的基础和核心,确立了法治原则。它要求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治原则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财政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在贯彻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我们要以宪法为根本遵循,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我们要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各类财政资源的统筹整合。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将长期闲置沉淀的资金收回统筹使用,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强化对全市财政资源的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宪法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加强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同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把宝贵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保民生、补短板、促发展上。
(三)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宪法赋予财政部门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职责,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区域间财政协作,促进全市经济协同发展。
(四)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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