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24年工作情况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改革破题,布局结构持续优化。一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扎实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按期完成,全市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总体完成率达到103.25%。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整合重组有序推进,市属企业混改户数占比达78.16%,资产证券化率达65%。“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全面完成,市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工作实现全覆盖。厂办大集体改革基本完成,妥善安置职工1447人。二是市场化转型步伐加快。制定《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四个一批”为重点方向,大力推行“两非两资”相关政策,分类分批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市场化运营,共清理盘活闲置土地3335亩,规划用地2367亩,完成项目投资9.7亿元。三是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支持省属企业积极参与重大战略实施,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组建成立引江济淮集团、市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市城市更新投资基金、市国控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等,积极构建一流产业生态。
(二)坚持项目为王,国有资产盘活增效。一是抓实存量资产提质增效。督促市属企业做好低效无效资产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启动“两非两资”处置工作,共清理认定“两非两资”企业87家,涉及土地面积1135.82亩,计划总投资22.8亿元,经省政府审批同意后,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处置。二是紧抓增量项目投向优化。加大对重点项目跟踪力度,特别是对进入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相关规划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的项目,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加强与银行、融资机构对接联系,争取更多的融资支持。全年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15个,获批8个;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76个,获批70个。三是抓细变量投资管控。制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投资行为;梳理确定委监管企业负面清单,明确禁止类项目9项,限制类项目21项,鼓励类项目11项;建立大额动态新增监控机制,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审核和事中事后监管。全年累计开展重大投资调研活动47次,形成调研报告60篇;发起重大投资风险预警4次,出具风险评估报告6份;参与重大项目谈判5次;组织开展合规性审查17次。
(三)坚持统筹联动,国资监管精准高效。一是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和强化内部监督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指导市属企业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制定印发《进一步落实国有企业巡察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推动巡察审计整改日常监督工作落地落实;建立委机关各部门与委监管企业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以及信访事项联合处置机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强化监督协同。不断强化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坚持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21次,协调解决问题5个。探索建立与审计、司法等机关的外部协同机制,及时掌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风险隐患,每季度通报有关情况。四是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制定印发《市国资委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完善考核指标和权重设置方案;建立经营目标调整机制,在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为6家公司修订或调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立经营业绩考核加减分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五是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点监督。紧盯企业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重要岗位,着力防范经营风险、廉政风险和安全生产风险。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市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发现的违规经营投资典型问题追责问责4起;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检查2次、督导2次。
(四)坚持强根固魂,国企党建全域建强。一是深化党的政治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精心组织迎接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基层党支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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