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履职、务实创新,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创新改革服务,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扎实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推进流程再造。制定并落实落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和《全市统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推动18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办理。二是制定《保定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市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55个,节约资金3449万元。四是完善政府投资评审有关办法和制度。严格政府投资项目事前评审、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6个,送审金额30476万元,核减金额1905万元。五是加强资产监管。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和闲置浪费。组织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行动,经清查核实固定资产303003件,价值12.1亿元;查处资产违纪问题6个,涉及金额2920余万元。
(二)项目建设持续提速,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一是围绕交通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上东高速高淳段工程取得省政府批复;保涞高速开工建设;绕城高速完成可研报告;S231定兴界至天津蓟州段公路工程列入省“十四五”开工计划;通用机场项目完成选址论证报告;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44公里。二是围绕产业转型战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攻坚行动,积极化解钢铁、装备制造等行业过剩产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降幅大幅收窄。强化重点企业服务保障,落实惠企政策,助推企业做大做强。发挥骨干企业引领带动作用,组织我市22家骨干企业开展协同发展活动;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三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农业农村条件。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县25.66亿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10.03亿元;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承保面积达291万亩;养殖业投保完成450万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四是围绕城市提升战略,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完成城区第二水源地项目、西霞院水利枢纽输水管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积极推进唐县黄石堰一体化供水、安徽芜湖-天长-蚌埠城乡融合发展(保定)示范区、保南地区供水管网建设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市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已正式签订;起草《保定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制定了《2024年市政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三)招商引资有力有效,发展动能更加强劲。一是抓实驻外招商。成立北京、上海、深圳驻外商会,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分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精准招商,先后赴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开展招商活动35次,与中海油气、中国华能、中国船舶等大型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二是抓实产业链条招商。梳理确定14条重点产业链以及20个重点招商方向,对接央企、国内外知名企业,先后组织赴京津冀、长三角、东南沿海等地招商活动39次,签约项目76个,总投资195.8亿元。三是抓实专业招商。突出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方式,积极组织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商会对接联系。
(四)财税金融工作扎实有效,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一是着力推动财政稳定增长。及时出台实施一系列助企纾困政策措施,建立财政运行联动保障机制和直达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超3亿元,缓解了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提前下达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351.9亿元,保障了各县区正常平稳开展各项支出;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完成175.7亿元,同口径增长14.8%。二是着力加强融资担保工作。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池和小微企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全年为小微企业担保贷款同比增长2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落实落细金融惠企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让利超4亿元。三是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时还本付息专项债券约17.5亿元;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65.6亿元;有序压减存量债务规模64.5亿元;开展全市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坚决遏制增量;加大债券资金闲置和拖欠款项清理处置力度,全年清偿债务30.5亿元。四是全力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科学制定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加快推进留白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完善征迁安置机制和保障措施,切实维护被征迁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征地拆迁费用支出的要求,优先保证征地拆迁补偿需求。五是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以税收风险防控为重点,结合“打虚打骗”、党史学习教育巡回宣讲等工作安排就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重点税种开展专项检查或执法行动8次;全年共组织税务稽查33起,其中行政处罚28起,补税入库2亿元。
(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一是严把源头管控关口。严格审核预算调整事项,全年共调整预算支出28项10.95亿元;从严控制追加支出事项共6.1亿元;严格执行无预算安排支出政策,全年共有7个项目的1697万元未执行预算批复。二是严格控制预算调整范围。全年仅调整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兜底保障等民生支出2项1062万元;因政策性减收因素追加支出2项298万元;属于依法依规安排支出的“三公”经费连续6个月未发生新变化。三是严格控制追加支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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