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市纪检监察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为我们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和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强化系统观念,深刻认识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意义
(一)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全局出发,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开创性的工作,必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二)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必然要求
经过持续努力,我们党已初步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格局。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起主导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各类监督在深化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但还存在协同意识不强、贯通不够顺畅、衔接不够高效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推动各类监督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三)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各类监督的协同效应,不断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在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的同时,强化系统观念,发挥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体制机制,促进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形成全覆盖的监督合力,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堵点难点
(一)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
当前,一些监督主体对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有的担心在协同监督中暴露自身工作短板,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的对贯通协同的目标任务、方法路径等把握不准,存在“想干不会干”的情况。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宣传引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在信息共享上再加强
信息不畅是制约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因素。目前,各监督主体之间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等问题,影响了监督效率和效果。要加快推进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监督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同时,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研判和运用,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在协同联动上再优化
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是当前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监督主体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各自为战、单打独斗,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导致监督合力不足。要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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