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X〔2024〕X号),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农田建设水平,在历年排摸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纪委监委系统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本区将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质量第一、量质并重,采取过硬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以核查泵电不配套、灌排渠系不达标、建筑材料不合格、施工建设偷工减料、工程设施造假等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为主,同步核查设计不合理、监理走过场、资金拨付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摸清农田基础设施问题底数,建立台账,明确措施,加快整改,强化监管,完善机制,有效化解工程质量问题,坚决遏制工程质量新增问题,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件发生,有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
二、整治内容
聚焦本区2019年以来新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排摸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项目设计和监理、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设施管护等方面问题,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整治措施,剖析问题原因,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持续发挥效益。
(一)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排查整治田间水利设施及其配套电力设施存在的质量不达标、不合格,以及群众反映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等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泵站、节水灌溉等工程设施不通电、有泵无水等问题;配套电力设施建后不通电、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沟渠、涵洞、出水桩等灌排设施工程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等问题。
(二)项目设计和监理问题。排查整治勘察设计凭空设计,未广泛征求和吸收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意见等导致的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建后不好用等问题;初步设计缺少总体设计图、工程设施具体分布图、具体单体工程图等问题;排查整治监理走形式、监理日志造假、监理签名代签、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开展旁站巡视、未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等问题。
(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问题。排查整治资金未按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不按规定招投标,或以审减、结余等名目变相挤占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及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导致的项目超期未完工、超期未竣工验收、建成设施不能移交、拖欠工程款导致的上访事件等问题。
(四)项目工程设施管护问题。排查整治项目管护主体未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不足,管护责任未压实或不明确;日常管护巡查不到位,工程设施维护不及时、用不上,田间水利灌排渠系淤塞,农桥、涵洞等构筑物损毁未修复,配套电力设施丢失被窃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为工作部署、摸排自查、质量抽测、落实整改等四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9月下旬)。按照市级要求,结合纪委监委系统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区工作部署会议,及时传达市级现场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乡镇和区属企业有序推进工作。
(二)摸排自查(9月下旬-10月10日)。各乡镇和区属企业对照本区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单,结合项目建设资料,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内容,逐项实地排摸设施质量情况,建立问题台账,于10月10日前将项目自查摸排情况及问题清单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委。同步结合全国农田建设监管平台及信息化工具,逐步将设施空间位置、质量状况等信息上图入库。
(三)区级检查(9月下旬-10月12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力量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抽测,重点抽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道路、灌溉排水、田块整治、农田输配电以及原材料等方面质量情况。
(四)督促指导(9月下旬-10月30日)。区农业农村委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调研指导组,开展专项整治督导工作,督促指导问题排查及整改,压茬推进整治工作。
(五)落实整改(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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