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在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会议上的交流发言
自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市司法局主动作为,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围绕“五个强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坚决守好诚信建设“最后一道防线”。
一、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通过门户网站和“法治*”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各类信息452条。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14名。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作用,全市现有人民监督员19名,共参与监督各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138件,累计履职140人次。常态化开展“开放日”和庭审观摩活动,共组织旁听庭审3次,开展“行政复议开放日”“公共法律服务开放日”“法考开放日”活动4次。
二、强化服务举措,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
建立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信访局工作站,共派驻值班律师240余人次,接待信访群众11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10余人次,引导信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5人次,提供代书服务1人次。创新推出“公证+信访”模式,建立信访事项息诉罢访承诺公证机制,现已办结信访事项承诺公证5件。举办全市首届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同堂培训班,建立全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败诉、行政复议定期通报制度,今年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联合市、旗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2次,广泛推广使用政法大数据平台,实现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公、检、法、司政法各部门共享,线上协同办案共计93件。
三、强化行业监管,规范整顿行业秩序
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两个专项行动”,行业处分律师1名。制定《*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市12家律师事务所、111名执业律师开展了信用等级评定。动态管理全市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诚信执业档案,常态化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与13名公证员、7名鉴定人员签订《诚信服务承诺书》。邀请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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