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集体学习会上的发言提纲
各位领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大职责、承担重要任务。作为一名人大系统的领导干部,我认为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排首位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求,也是做好人大工作始终需遵循的根本原则。作为一名党外干部,我始终牢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自觉接受、衷心拥护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守人大职能定位,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始终,以高质量履职助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具体到人大工作实际,就是要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区域强县的奋斗目标来部署和推动人大工作,为现代化美好**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始终坚持依法行权,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行使好监督权,推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人大工作者要带头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意识,言必讲法、行必依法、办事靠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今年以来,我们紧扣县委决策部署,科学选定监督议题,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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