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关于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汇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经营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优化营商环境,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到“完善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再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论述在发展中逐渐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种以市场经营主体需求为中心的法治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良好的法治环境能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得以有效遵守。近年来,**省**苗族侗族自治州政法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抓准政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州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优质的执法司法服务和保障。在全州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全州营商环境得到大幅改善和提升。
一、全州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有力
**州委政法委强化对全州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统筹,并纳入每年政法工作要点。州委政法委每年组织召开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推进会,州直政法各部门和各县(市)党委政法委结合职责职能从条线、条块层面对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进行部署调度,坚决做到中央有部署、省委有安排、全州政法机关见行动。一是确保有专题学。各级政法机关为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党委(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干警政治理论学习会等开设专题,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支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中共**省委政法委员会与中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合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协作工作机制》《**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全省政法机关开展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二是确保有载体抓。州委政法委制定印发《**州政法机关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州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全州政法机关开展挂点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的通知》。州直政法部门分别制定印发《**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州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和联系重大项目工作方案”》《**州公安机关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公安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执法司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州司法局关于服务保障“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确保抓工作有载体、有目标、有成效。三是确保有专人干。州县两级均成立贯彻落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联系协作工作专班,明确组长、副组长、专班成员、联络员,将工作职责分到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层层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党委政法委负责加强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
二、全州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开展政法机关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审判机关强化对审判执行案件进行评查。全州审判机关围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开展案件评查,建立《对民营企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生效民商事案件评查台账》《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长期未执结案件、终本执行案件评查台账》《民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生效案件评查台账》《未终结且未息访的涉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台账》,2023年度对民营企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生效民商事案件评查283件,均为一类案件;对民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生效案件评查23件,一类案件15件、二类案件6件、三类案件2件;对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长期未执结案件、终本执行案件评查19件,未出现对民营企业超范围、超标的、超期限财产保全等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况;对未终结且未息访的涉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1件,已化解办结。又如,检察机关强化对侦查、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全州检察机关共接到涉民营企业或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立案监督申请案件9件,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或其经营者涉嫌经济类犯罪侦查监督案件12件。再如,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对民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评查检查。全州行政复议机构对43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开展专项评查检查,其中一类案件42件、占案件总数的97.67%,二类案件1件、占案件总数的2.33%,无错误案件。
落实挂点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成效明显。2023年,全州政法机关共挂点联系民营企业373个,挂点联系重大项目75个,实地走访1290次,专题调研173次,参加企业活动107次,座谈交流480次,进行法治宣传740次,警示教育238次、法治体检239次,送法进企业655次,研究挂点联系工作269次,督导挂点联系工作151次,调度挂点联系工作265次,宣传挂点联系工作333次,召开企业见面会124次,召开工作总结会18次,收集涉法涉诉个案事项8件,办结8件,收集非个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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