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特色品牌建设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在省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特色品牌建设调研座谈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牢牢把握“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原则,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联络站深度融合,加强规范化建设、实效化运行、特色化打造,使其成为广泛联系群众、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打造出具有**区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品牌。截至目前,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等85部法律、法规、条例进行意见建议征集,共收集1616条、梳理上报1328条。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科学设置点位,架起群众与立法机关“连心桥”。探索站点融合。制定《关于推动人大代表联络站(点)与基层立法联系点融合加强基层立法联系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创造性地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党群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络站一体建设,进一步延伸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联络触角,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工作机制,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创新“1+11+N”模式,即以全省唯一的“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区域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主要阵地,11个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为拓展外延,38个村(社区)、驻地单位、律师事务所形成矩阵,构建立法联系区域化大阵地体系,以点带面、辐射全区,确保将更多、更真实的群众声音传递到立法机关。拓展覆盖范围。坚持“有基础、有特色、有意愿”原则,按照“立足一点,辐射全市,联系全省”工作思路,持续拓展立法联系点覆盖范围,与迎泽区、万柏林区、阳曲县、**师范学院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日报社、中北大学等县区及单位建立合作机制,进一步延伸意见建议采集深度和广度,多措并举助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基层立法联系“规范度”。健全组织架构。积极探索“群众性”和“专业性”的有机结合,充分考虑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的立法需求,由专家团队、驻地单位、社区居民、机关干部、人大代表等90余人组成立法联络员队伍,形成以立法联络员为主体、律师团队为支撑、45个立法联络点为补充的工作架构,不断拓展基层组织和群众参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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