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之《将进酒》读后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傾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江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读李白之诗《将进酒》,使人感到李白是在借劝人喝酒的机会,抒发自己政治和理想不得实现,怀才不遇,壮志难酬的激愤感情,发泄对当朝权贵和社会的厌恶与不满。
开篇诗人便以声如霹雳,振耳发聩之势,表达了自己对时光岁月的看法。“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时光倏忽,去而不再;岁月弹指,朝丝暮雪,其情奔放跌宕,气贯如虹。对着一去不返的时光和人生易老的岁月,人怎么才能活得痛快,活得高兴呢?诗人说:“以酒为乐,喝酒度日。杀羊宰牛,烹调美味,开怀畅饮,一醉方休”。同时劝一起喝酒的岑勋,元丹丘两位好朋友“干、干`干!喝个痛快”。喝到高兴的时候又说“好好听着,我给你们唱一曲歌”,便十分投入,深情,得意地唱起来:“有权有势富贵人家的奢侈生活啊,不值得真贵;只愿永久沉醉啊,不想醒来;自古以来多少圣名贤达,多德多才之士啊,默默无闻,唯有痛饮狂歌空度日,且乐生前一杯酒之人啊,千古留名”!他胸怀坦荡,慷慨激昂,豪情奔放,漠视一切。
李白是天宝元年秋天应诏入京的,那时他神采飞扬,以为施展才能建功立业的机会已经来临,入京之初,确也以其过人的文学天才获得了人们的惊叹和玄宗的礼遇。但曾几何时,引起兀傲自负,不拘礼法招致了权贵的忌恨。于天宝三年便被排挤出京了。在那种心情之下,他经常狂歌痛饮,不醉不休,企图用酒精的刺激浇灭心中的愁焰,在酣醉中获得精神上的自由舒畅。在那种情况下,诗人与挚友一起喝酒,酒多兴起,思绪飞扬,用自己最擅长的诗歌,来抒发当时的心情,发泄心中的不满,是容易理解的。
诗人最后以当年曹植在平乐观宴饮,美酒一斗,价值十千,纵情欢乐,何等快意;对比自己虽一介布衣,无甚权势,但豪气不让陈王,也可开怀畅饮,寻求欢乐,并对朋友说:“不要以为我没有钱买不起酒”。遂把儿子叫来,卖掉宝马轻裘,沽来美酒,继续豪饮。他醉意朦胧,大声疾呼:“让我们一起用美酒销尽那古今常有的巨大悲愁吧”!
但豪纵的气概终究掩盖不住那郁结的悲愤,千斛美酒又岂能真正销尽那无边的哀愁呢?
从诗的基本主题看,诗人是在以借酒行乐,借酒销愁,来抒发对当时社会和权贵的不满情绪。但其中“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两句却颇为奇特,耐人寻味。好像与本诗的主调不合,别有一番意境。但仔细品嚼,认真与体会,你会觉得,这嘹亮而自信的声音,使人振奋,使人感到诗人虽苦闷,但不会消沉,他渴望摆脱忧郁,施展自己的才华,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因而接着以下两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使人感到,不仅是以酒销愁,而且透露出一种宽慰自信和乐观的气息。
劝人饮酒,及时行乐这样一个带有消极意味的主题,却表现的如此豪放劲健,使读者的心灵感受到强烈的捒动震荡,感受到具有悲剧意义的壮大崇高之美,因此,它作为李白独特风格的代表诗作,虽历经一千三百余年,至今仍受到人们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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