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资深纪检人对审计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审计机关作为政府专司经济监督的重要机关,具有反腐倡廉的法定职责,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重要责任。
实践证明,审计机构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查明损失浪费、贪污腐化等行为,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证据和信息,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互动格局,能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1、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区别是什么呢?
(区别主要表现在监督职能、理念、形式、方法上的不同)
监督职能不同。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独立开展经济活动的监督、鉴证、评价,主要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工程预决算进行审计,以达到促进依法行政目的。纪检监察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发挥监督、教育、惩处、保护职能作用,主要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决议。
监督理念不同。审计主要是对部门、国有企业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合规性,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经营绩效等进行监督、鉴证、评价,以发现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最终达到规范运行、助推发展的目的。纪检监察则承担着对党的组织、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工作人员进行惩戒教育的职能,一般都是在已有举报线索的情况下去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监督形式不同。审计主要是对部门进行定期审计、常规审计、专项审计、任期审计等。重点是发现被审计单位在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揭示错误和舞弊行为,但对其中涉及的个人经济问题一般采用移交方式进行处理。而纪检监察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时,可以根据自身职权直接查处,重在对人的处理,但通常不会对部门的具体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地鉴证。
监督方法不同。审计可以对部门控制制度实质性、符合性进行测试,对部门的财务资料、物供资料等运用监盘、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以期达到发现问题的目的。而纪检监察可以通常在掌握初步线索的情况下,视情节恰当地选择“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立案查处”等措施,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违纪违规问题。
虽然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上述差异,但两者又存在诸多需要密切联系、协同处理的地方,特别是在经济监督领域,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更应加强配合,互动机制应进一步确立,分工合作关系应进一步密切,协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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